兰州治疗白癜风医院投资者呼吁监管部门调查澳洋科技
澳洋科技(002172)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在大股东澳洋集团减持之前精准“逃顶”的行为引发市场各方的广泛关注,有投资者呼吁监管部门对澳洋科技展开调查,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相关律师认为,澳洋科技内部人士先知先觉进行减持不可能只是一种巧合,只要进行调查和掌握证据就可以推定为内幕交易,并按照法律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巧合难以解释对于澳洋科技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减持,很多投资者都认为其中存在猫腻,但是由于没有掌握证据,无法向监管部门举报。有投资者称,澳洋科技董监高的减持明摆着利用了信息不对称,监管部门应当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6月13日,澳洋科技法人代表沈学如的女儿沈卿开始减持澳洋科技,当日以每股7.23元的价格减持85.1万股;6月14日,以每股7.33元的价格减持443.3万股。2011年6月15日,澳洋科技总经理迟健以每股7.33元的价格减持80万股。2011年7月5日,澳洋科技监事蒋春雷控制的张家港市万源毛制品有限公司以每股7.21元的价格减持20000股。澳洋科技原监事王仙友在2011年二季度也大幅减持澳洋科技,持股比例由2011年一季度末的1.65%降至二季度末的0.81%。更为“巧合”的是,就在澳洋集团2011年7月29日减持的前一天,澳洋科技总经理迟健以每股8.22元的价格减持143066股。澳洋集团减持的当日,迟健以每股8.29元的价格减持56934股。“这用巧合难以解释,澳洋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和澳洋科技的董事长都是沈学如,而迟健是澳洋科技的总经理,沈卿是沈学如的女儿,相互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减持对于任何一家上市公司都是非常重大的事项,要内部开会进行讨论和作出安排,如果存在此类事先进行沟通的情况,澳洋科技内部人士的减持就利用了信息不对称,并且可以推定为内幕交易。或受严厉惩处有律师同时指出,事情发展至今之所以澳洋科技仍没有作出正式回应,主要是因为质疑者没有拿出证据,没有人举报。如果监管部门对此事加以重视,进行调查和取证,应当能够进行内幕交易认定和进行处罚,关键看监管部门的决心。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在中国证券报致电澳洋科技董秘宋满元时,他没有给出任何解释,而是以开会为由快速挂机。一位接近澳洋科技的人士称,宋满元为人十分谨慎,尤其是对待媒体,此人曾在华芳纺织担任董秘,后因该公司的内幕交易案辞职。财务疑云待解投资者称,澳洋集团应当向中小股东交代的不只是其内幕交易问题,还有公司经营决策的失误和业绩惨败之后的逃离,明显在利用其大股东的地位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尽管澳洋集团从持股比例看仍然是大股东,但是从其行为看随时可能弃“船”而去。财务数据显示,2010年底,澳洋科技的货币资金高达近5.4亿元,而2011年一季度末已经降至2.8亿元,同期的存货额度由7.8亿元增至13亿元。2011年二季度,化纤行业纷纷开始去库存,澳洋科技的存货却进一步增长,并达到历史高点。分析人士称,存货的增长显示出公司原材料投入的增加,但是增长如此异常可能是公司在投资一些没有公开披露的项目,最终该项目以失败告终,并导致公司2011年的巨亏。此前,公司在三季报中预计2011年亏损4.7亿元-4.9亿元;最新的公告称,亏损额达到6.8亿元-7亿元。澳洋集团减持和质押股权的行为显露其退意。2012年1月19日,澳洋科技公告称,澳洋集团原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永乐路支行的公司2460万股股份已于2012年1月17日办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同日,因仍需上述银行为澳洋集团在该行的信贷融资计划提供担保,将其持有的公司2460万股股份重新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永乐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