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萎缩性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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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炒鸡,两家六口人吃进了医院,小孩病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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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东西不小心,导致拉肚子,这种事其实估计每一个人都遇到过,一般吃点药休息两天,也就恢复了。

但是市民李先生近期遇到的食物中*,可就没这么容易了。李先生一家和朋友王先生一家共6口人,吃完炒鸡烧烤,一个没少,医院,而且这治疗费一花就是两三万。

在4月17号的晚上,李先生一家和王先生一家去山里娃临沂炒鸡烧烤大院吃饭,从当天晚上是7点半吃到晚上9点半,就各自回家了。但是到了第二天早上7点半,两家就各自开始出现头疼、浑身无力、四肢酸痛、还伴随的有腹泻、发烧的症状。

李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家本来是5口人,但是因为大女儿要参加中考,就没有去。就去了我、我对象、我小儿子、我岳母。结果我们4个人全部出现中*症状.”两家人一起来到了八医检查,经过诊断,确诊为因为食物引起的急性肠胃炎。

李先生表示:“经过治疗,大人目前还有拉肚子的症状,小孩刚刚挂急诊住院的时候,医生都说这个算是病危了,高烧前天是退下了,但是腹泻还是每天拉29到40次。”

王先生告诉记者:“饭店说不是他们的责任,他们只愿意负担几千块钱的慰问费。现在双方的分歧点就在于商家根本就不承认是因为他们的饭菜引起我们的急性肠胃炎,他们说想要证明责任,就必须开具证明是我们当天吃的饭菜引起的我们的症状,那这个事对我们消费者来说太难了,我们不可能去吃饭,还要拿着他们的食材去检测一下。”

饭店负责人表示:“头天晚上确实是在我们这里吃的饭,但是第二天早上你们也吃过早餐,中午也吃过午餐。我现在就想知道,医院化验是一个什么结果,是因为食物中*,还是因为食物引起的急性肠炎。”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究竟应该怎么维权呢,又应该找哪些部门呢?

市场监管局食药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店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都在有效期内,执法人员向该店负责人提取了投诉人王先生于年4月17日晚上的用餐结算单据,单据显示,王先生于4月17日晚上19点58分结帐,共花费元。消费的菜品为:一品养生豆角、咸菜拼盘、临沂炒散养鸡、素三鲜锅贴、米饭、果汁。执法人员向该店提取了这些菜品的索证索票记录,该店上述菜品索证索票齐全。执法人员同时提取了该店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均在有效期内。目前我局正在等待疾控中心的检测结果并会依据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李沧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市民去饭店就餐出现了食物中*,医院就诊,医院的报告之后就会进行调查。市民用了药之后,检测结果就不准确了,就没有什么可供参考的价值了,因为你用药治疗就把细菌就杀的差不多了。”

医生提醒:食物中*出现症状的时间因为食物的不同和每一个人体质的不同,有些人在2到4小时之内才会出现症状,一般临床表现上可能有呕吐、肚子疼、腹泻、发热等症状,每一个人的表现也不一样,如果出现了这些症状建议及时就医,如果耽误救治的话,腹泻明显可能会出现脱水比较严重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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